顧雛軍把科龍電器當作“提款機”,并通過假賬來維持科龍電器的利潤增長 記者 徐匯 攝
顧雛軍
一年前的7月29日,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股市上顯赫的資本運作高手顧雛軍,在北京首都機場被公安部門采取強制措施。
一年后的今天,顧雛軍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證監會同時發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披露出科龍電器案相關內容,從而揭開了顧雛軍團隊為科龍公司虛增利潤涉嫌犯罪事實的一角。
涉嫌挪用侵占科龍電器34.85億元
顧雛軍在資本市場成名,不過是近6年的事。其實,顧成名于17年前。1989年他以其自詡的“顧氏熱力循環理論”新技術聞名于業界,并頗為神秘地積聚了進入資本市場的資本。
2000年,顧將其麾下私人公司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創業板上市;2001年收購國內知名企業科龍電器公司,并以其為平臺迅速擴張,接連收購美菱電器、亞星客車等國內上市公司,兼任眾多公司的董事長,也登上了不同版本的“中國富豪排行榜”。
在回答其收購資金來源的質疑時,業界曾流傳顧的一句豪言壯語:“我惟一不缺的就是錢,我的錢有國際背景。”
后來證實這都是謊言。
顧雛軍的“秘密”就是把國內上市公司科龍電器當作“提款機”,并通過假賬來維持科龍電器的利潤增長。
據查證,在2002年至2004年的年報中,科龍電器年報累計虛增利潤近4億元。而在不到4年的時間里,顧雛軍等人涉嫌挪用、侵占科龍電器財產累計發生額為34.85億元。
500多個銀行賬戶頻繁轉移資金
進駐科龍公司不久,顧雛軍便開始在各地收購或新設控股子公司。調查顯示,到案發時,科龍公司共有37家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28家分公司。而顧的私人公司格林柯爾公司在國內亦擁有12家公司或分支機構。
后來事實證明,顧雛軍及其團隊,將科龍公司當成“提款機”,以科龍系列公司和格林柯爾系列公司作為平臺,通過眾多銀行賬戶,頻繁轉移資金,以滿足不斷擴張的資本需求。
科龍公司與“格林柯爾系”之間的資金轉換之頻,連具有豐富調查經驗的證監會工作人員都為之吃驚:科龍公司在銀行竟設有500多個賬戶,連不起眼的公司內部工會組織的賬戶,都被借來轉移資金。
顧雛軍首次大規模挪用科龍公司資金,竟是為了滿足設立收購科龍公司的順德格林柯爾公司之用。2001年10月22日,顧雛軍以現金3億元和專利技術使用權評估9億元注冊順德格林柯爾公司,準備收購科龍公司,但其無形資產的出資比例不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為將其無形資產比例降低,顧雛軍在2002年5月14日從科龍劃撥1.87億元到顧雛軍在天津的私人公司,當日與順德格林柯爾公司利用資金對倒的手法,虛假放大為6.6億元,虛假出資滿足了注冊條件。
此后,這樣的挪用資金行為,不僅沒有收斂,甚至更為加劇地頻頻上演:為收購揚州亞星客車股份有限公司,顧雛軍2003年6月20日在揚州注冊了揚州格林柯爾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在注冊驗資過程中,涉嫌占用科龍電器2.9億元,且科龍電器未予披露。此后,揚州格林柯爾為籌集要約收購亞星客車股份的專項資金,于2003年12月10日至15日期間占用科龍電器1.65億元資金,科龍電器未予公開披露。
科龍與格林柯爾多次上演“左右手”互換
在資本市場上,人們習慣將同屬于一個實際人所操控的多家公司,稱之為“系”。圍繞在顧雛軍身邊的有“科龍系”和“格林柯爾系”。
“科龍系”主要由數家上市公司和各地子公司所構成,為顧雛軍通過收購等方法打造而成;“格林柯爾系”則由顧雛軍等人在境內外設立的私人公司所組成。
“科龍”與“格林柯爾”好似共生體,前者活躍在資本市場,后者則隱于身后,兩者之間資金頻繁轉讓,有時還共同投資,關聯交易。其實,對于格林柯爾而言,科龍只是一個跳板,它要做的是借科龍橫向并購、利用科龍的營銷網絡,大肆賺取利潤。
經查證,2002年5月,江西格林柯爾資本有限公司與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了協議。2002年10月,江西格林柯爾作為投資主體興建廠房,江西科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上述廠房內投巨資興建12條空調生產線,并于2003年11月投入試生產,當年產量4000多套,2004年產量達30多萬套。
對上述事實,科龍電器2002年、2003年年報未披露江西科龍與關聯方江西格林柯爾共同投資的事項,2003年、2004年年報也未披露使用關聯方巨額資產的事項。
2003年9月24日,珠海格林柯爾公司成立并在珠海市金灣區三灶鎮青灣工業區內修建廠房,珠海科龍在此廠房內投資建設冰箱生產線及相關設備。科龍電器也未在2004年年報中披露上述事項。
科龍空調在2004年10月與關聯方江西科盛工貿有限公司簽訂購買95噸制冷劑協議,此后科盛工貿將95噸格林柯爾R411C制冷劑送達科龍空調倉庫,2005年4月科龍電器支付貨款1282.5萬元,科龍電器對上述事項并未披露。
據參與科龍案調查的人士稱,處罰決定書所公布的“科龍與格林柯爾”的關系內容,僅為冰山一角,科龍與格林柯爾之間上演過無數“左右手”互換的把戲。而顧雛軍在順德、揚州設立格林柯爾公司時,也都曾通過各種方法挪用科龍公司的資金。
證券市場害群之馬將遭法律嚴懲
據昔日的科龍高管講,顧雛軍手下有一個十余人的團隊,在科龍公司里掌控一切,有關科龍涉嫌違規內容,與這個顧氏團隊有著密切關系。
證監會今年3月23日曾在京召開了科龍涉嫌虛假陳述案中公司及有關責任人的聽證會。昔日公司高管在會上指稱,顧雛軍本人進入科龍后,采取了“陽一面陰一面”的手法,表面上公司有各級負責人,其實背后顧本人成立了一個“董事長辦公室”,設有多個權力很大的董事長高級秘書,負責整個公司的經營和重大決策。
如此一來,產品在市場上赫赫有名的科龍公司,就演變成顧氏團隊的操控工具,并繼續以此來打造融資和拓展平臺。
后經證監會查明,2002年至2004年,科龍電器采用虛構主營業務收入、少計壞賬準備、少計訴訟賠償金等手段編造虛假財務報告,導致其2002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1996億元,2003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1847億元,2004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4875億元。
科龍電器年報現金流量表也存在重大虛假記載。2003年科龍電器利用產品在科龍電器及其子公司之間的互相買賣,開具銀行承兌票據和商業承兌票據到銀行貼現,獲取大量現金。經統計,科龍電器2003年年報合并現金流量表少計借款所收到的現金30.255億元,少計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21.36億元,多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8.897億元。
作為上市公司,虛增利潤和虛假信息的行為,不僅蒙蔽了公眾投資者,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是嚴重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對顧雛軍等人實施市場禁入的決定,正是對證券市場害群之馬所作出的應有處罰。
不過,科龍案至此尚未畫上句號。在證監會和公安部門的調查中,還發現顧雛軍等人侵占、挪用科龍巨額財產等涉嫌犯罪事實,其中包含了其在收購亞星客車、美菱電器等公司時的種種不軌行為,以及其中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證監會已將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據有關方面透露,顧雛軍一案日后將開庭審判,這將是一場對涉嫌證券犯罪者的嚴正審判。這起案件的違法違規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案例回放
案例一 高建華和高建民
高建華為內蒙古宏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ST宏峰”)原董事長。高建民為高建華之弟。
高建華、高建民利用所控制的北京華業誠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籠業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沃樂得投資有限公司自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使用252個賬戶買賣“ST宏峰”股票。上述3家公司未就上述事實向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作出報告,也未通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證監會決定對高建華、高建民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自決定生效之日起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案例二 宋如華
宋如華為原四川托普軟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托普軟件)董事長。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托普軟件(含控股子公司)為其關聯方提供貸款擔保109筆,總金額為232868萬元。上述擔保事項中,托普軟件只對1筆擔保(金額為12000萬元)進行了臨時公告,其他108筆擔保均未按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另外,托普軟件及其13家控股子公司在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間共向13家關聯公司進行了沒有實質交易的資金劃撥。托普軟件在上述向關聯方劃撥資金事項發生時均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證監會決定對宋如華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自該決定書生效之日起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案例三
艾克拉木·艾沙由夫
艾克拉木·艾沙由夫為原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自2003年2月至11月期間,先后為上海尚勤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的27項經濟業務提供擔保,共涉及金額94080.61萬元。對以上擔保事項,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法律規定及時進行信息披露。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證監會認定艾克拉木·艾沙由夫為市場禁入者,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案例四 周林輝
周林輝為原海南港澳國際信托公司沈陽證券營業部交易部經理。
在2001年5月16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間,該營業部采取“資金解凍”的方式,先后為客戶張姿的賬戶融資46次,累計融資總金額為1630萬元,單日最高融資額達61萬元。周林輝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周林輝騙取并挪用該營業部客戶賬戶上的資金后攜款潛逃。
證監會認定周林輝為市場禁入者,永久性不得從事任何證券業務。
被實施永久性
市場禁入的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