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買到霉變食品怎么辦,是忍氣吞聲還是依法維權?江西省泰和縣消費者楊女士近期的投訴經歷表明,只要依法維權,不僅可以全額退款,還能獲得相應賠償。
5月12日上午,楊女士在該縣一面包店花7元錢購買了一包原味吐司,帶回家給懷孕的兒媳食用。不料僅吃了幾片,兒媳就發現該吐司表面有藍色的小斑點。由于家里距離該店較遠,楊女士通過微信與該店店長溝通,把霉變的面包拍照發給了店方。楊女士說,面包包裝袋上標識的生產日期為5月12日早上7時,保質期為3天。對此,店方的解釋是包裝時可能是把剩下的面包混裝了。
第二天上午11時,楊女士和家人趕到該店交涉,但店方負責人態度惡劣,將剩下的霉變面包奪走,雙方發生爭執。5月15日,楊女士向泰和縣消費者協會投訴。
泰和縣消協受理投訴后,查看了楊女士提供的霉變原味吐司的照片并立即進行了調查,同時電話通知該店老板陶某到消協協商處理。經過工作人員耐心細致的調解,陶某當場向楊女士表示歉意,并賠付1000元。其銷售霉變食品的違法行為,目前已由泰和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