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補證手續具體流程為:權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先前往房產檔案部門查閱檔案,檔案部門經查實后出具遺失登報證明,權利人持此證明到報社刊登遺失公告。公告滿180日后,權利人持公告的報紙(必須是完整的整頁報紙)、檔案部門出具的遺失登報證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前往登記部門申請遺失換證登記。權利人22個工作日后就可領取新產權證,新產權證上會注明“補發”字樣。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現在許多人的房產都設有抵押,這種房屋的遺失補證手續,除上述提及的程序外,權利人還必須在登記部門領取銀行聯系單前往貸款的銀行,經貸款銀行同意后方可辦理遺失補證手續,重新換領新證。
買房付款有哪些需要特別注意的?
第一種,可以由買賣雙方自行支付,應盡量避免現金支付。若買方用票據支付錢款時,賣方應核實票據本身的真偽性,避免由此引發風險,如:核實是否為空頭支票、偽造本票等;錢款支付后,買方應在第一時間內要求房主出示收款收據,作為付款的憑證。第二種,由中介公司轉付,支付錢款時,若為轉賬或票據支付的,則應將錢款直接轉入中介公司的對公賬號,若為現金支付的,則應直接支付給中介公司的財務人員或秘書等相關人員;每付一筆錢款進中介公司的,應要求該中介公司提供蓋有公章的正規收據、發票。此外,在支付尾款時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合同會規定尾款的支付與交房基本手續相關聯,所以提醒買房人應調查清楚上述交接、過戶的情況,確定房主在沒有欠費并履行完畢相關手續的事實后,方可將尾款轉付給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