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2021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年報》(以下簡稱《年報》)。《年報》顯示,2021年全國藥監部門共抽檢20245批次化妝品,其中19847批次產品符合規定,全國化妝品抽檢合格率為98.03%。
《年報》顯示,2021年,全國藥監部門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監管關切,以發現問題、防控風險為主要目標,以風險多發品種、場所為抽樣重點對象,組織對染發類、洗發護發類、彩妝類、防曬類、宣稱祛痘類、面膜類、宣稱保濕滋潤的一般護膚類、宣稱緊致抗皺的一般護膚類、兒童類、祛斑/美白類和爽身粉類11類化妝品進行抽檢,共抽檢20245批次產品。經33家化妝品檢驗機構檢驗,19847批次產品符合規定,全國化妝品抽檢合格率為98.03%。抽樣主要采用現場抽樣和網絡抽樣兩種方式進行,其中9554批次樣品的生產企業所在地為廣東,占總抽檢批次的近一半。在抽檢的11類化妝品中,爽身粉類、祛斑/美白類化妝品等9類產品總體合格率達到98%以上。
事實上,化妝品監督抽檢是化妝品上市后監管的重要手段,對及時發現化妝品安全風險,依法查處化妝品違法行為具有重要的意義。
數據顯示,在2021年全國范圍內抽檢的11類化妝品中,爽身粉類、祛斑/美白類化妝品等9類產品總體合格率達到98%以上,染發類產品最低,合格率為87.6%。
從去年開始到今年,國家相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化妝品的監管政策。
2021年1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從產品分類、功效宣傳、標簽標注、責任主體等方面,對原《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作出完善、更新和補充,更符合化妝品行業當前的監管需要。
2021年9月1日實施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也明確了涉化妝品違法行為受到較重行政處罰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無疑這個規定給了監管部門一把新的“利劍”。
《每周質量報告》欄目報道了廣州某化妝品公司失信被處罰
此前,從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化妝品公司未按照化妝品注冊的技術要求生產化妝品案作出行政處罰。經執法調查,該化妝品公司于2019年至2021年期間,多批次化妝品未按化妝品注冊的技術要求生產,監督抽樣檢驗結論不合格,多次被白云區市場監管部門給以行政處罰,且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飛行檢查中多次被判定為不合格,經責令改正后仍拒不整改。
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新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將該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據悉,這是國內第一宗因化妝品抽檢不合格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案例。
2022年1月1日,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監管法規文件《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正式實施(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注明,不允許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脫毛、除臭、去屑、防脫發、染發、燙發等為目的的原料。此外在《規定》中首次提出,兒童化妝品不得標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
值得注意的是,從2022年年初至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發布多個化妝品抽檢通告:2022年1月19日,國家藥監局關于71批次不合格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第6號);1月20日,國家藥監局關于14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7號);2月17日,國家藥監局關于50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2022年第11號);2月22日,國家藥監局關于8批次化妝品檢出禁用原料的通告。
國家藥監局表示,未來將依法繼續做好化妝品國家監督抽檢工作,著力提升化妝品監管能力和水平,助力提升化妝品標準體系建設,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有序的化妝品市場環境,為保障公眾用妝安全作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