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秦先生在廣州新鉅豐田(以下簡稱4S店)購買了一輛銳志車。
2012年9月25日,秦先生在4S店做完44000公里保養,保養后不到10天,10月4日,車輛行駛時突然剎車失靈,導致追尾,秦先生承擔全責,賠償對方17000元,并花了18000元修車,據秦先生說,事故發生時,他正路過平日經常行駛的路段,比較了解路況,剎車失靈前踩過一次,沒有問題,之后見到前面有輛車再踩,剎車就失靈了,以時速30公里的速度撞上去。撞車后,車被送到4S店維修,更換了撞壞的零件,4S店稱剎車沒問題。
秦先生要求4S店對車輛剎車系統做全面的檢測,并提供檢測報告,對是否滿足日后剎車安全使用數據做相應評估,被4S店和廠家斷然拒絕。
為什么剛做完保養的車,會剎車失靈呢?對此,一汽豐田工作人員稱廠家無法提供剎車安全數據,也無出廠檢測標準、數據標準,4S店維修后是合格的。
既然說沒問題,秦先生要求4S店提供剎車各項原件沒問題的報告,也同樣被維修部的霍經理拒絕。
出事后,秦先生開車上路總緊張,萬一剎車再失靈了,這可完了。秦先生要求自己掏錢做全車保養,做完保養,4S店也沒查處剎車有問題,但秦先生總感覺剎車有點軟。
無奈之下,秦先生將問題投訴到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要求一汽豐田對車輛剎車進行全面檢測,并提供正式書面蓋章檢測報告;要求4S店對維修后的剎車系統,提供已滿足安全使用或達到豐田出廠合格要求、內容明確的正式蓋章書面檢測報告。投訴部專員將秦先生的訴求告知一汽豐田客服。
一汽豐田客服稱“銳志車發生追尾事故后已于10月9日修理完畢,經廣州新鉅豐田檢測剎車系統無異常,上剎車檢測線檢測正常。秦先生要求廠家出具檢測車輛無異常的書面證明,但鑒于廣州新鉅豐田作為車輛銷售、售后服務的專營企業,并不具備產品質量鑒定資質,因此無法提供該項證明。考慮到給顧客造成的困擾,本著客戶至上的原則,廣州新鉅豐田向秦先生提供了剎車排氣和剎車保養處理,車主秦先生的銳志車也于10月18日通過車輛年檢,并顯示剎車無異常。廣州新鉅豐田將依據保修規定繼續為秦先生提供相關售后服務,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
就現狀來看,車主要想證明剎車有問題,只能找檢測機構了,但通過這個途徑將耗費車主的大量時間和金錢。
專業人士為秦先生和有類似經歷的車主“支招兒”:當車發生事故后,第一時間用手機的攝像、攝影功能將事故現場拍攝下來,并記錄拍攝的時間、地點。拍攝后,立刻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讓保險公司定損員到現場定損。如果定損員認為事故是由于車輛本身的質量問題造成的,他會出具相應的拒賠說明。在獲得保險公司的拒賠說明后,再聯系廠家到4S店維修,請維修人員對車輛進行初步的檢查,以判定保險公司的結論是否正確,并記錄全過程。如果車輛沒有質量問題,讓4S店開證明,跟保險公司聯系索賠。保留好保險公司和4S店雙方證據,以備廠家和4S店搞小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