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單,1月3日告知因無貨而取消訂單。 同時1月3日,申請退款。 但直到1月9日,退款單仍然審核中。 之前多次投訴,要求退款,告知需要3-5個工作日。 9號打國美電話,卻又說5日、6日是周末,不算工作日為由,需要再等。 首先,國美的退款需要3-5個工作日審核,已是霸王條款,有人處理取消訂單,為什么還要單獨審核退款? 其次,國美退款只退到國美虛擬賬戶,提現需要再申請,仍然需要3-5個工作日審核,又是霸王條款。 第三,就算是按照他規定的3-5個工作日,也沒有遵守,按國家法定節假,4號開始上班,已超過5個工作日。 要求立即退款原路返回支付寶并加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