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疫情防控以來,云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廣告監管執法力度,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傳統媒體、網站、APP、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體和戶外廣告監測和檢查,認真辦理群眾投訴舉報,對發現的涉嫌違法廣告線索,第一時間處置。
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把嚴厲查處涉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違法廣告,與疫情防控有關的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口罩、消毒殺菌用品、防護用品等虛假違法廣告,作為疫情防控期間廣告監管執法的重點。加強對省屬媒體和各州市屬地范圍內媒體、互聯網平臺廣告發布提醒告誡,要求嚴格廣告發布審查,堅決杜絕涉及疫情防控虛假違法廣告。對涉及疫情防控廣告違法高頻點和多發點,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以藥店、醫用防護用品銷售商等為重點,加大對媒體、互聯網平臺廣告監測檢查巡查。對發現的涉及疫情防控涉嫌違法廣告,按照應急處置機制,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據統計,截至2月16日,省局廣告監測中心監測廣告1.6萬多條次,昆明、紅河、保山、文山、昭通、楚雄、臨滄、曲靖等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拆除、停止發布、整改與疫情防控有關的涉嫌違法廣告108條,昆明、紅河市場監管部門立案查處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違法廣告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