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舉行的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披露,通過大數據分析,追根溯源,鎖定我市一家批發假冒“3M”口罩公司。其中,天津市長江醫藥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侵犯“3M”注冊商標專用權口罩的行為已經立案調查。經過七個晝夜艱苦奮戰,對天津市長江醫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相關涉案員工逐一進行調查,并調取銀行流水、現場書證、物證、電子證據材料。
據悉,天津市長江醫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1月21日上午獲知河北省保定許某有低價“3M”民用口罩(單價1.1元至1.5元不等)這一信息后,中午便向公司實際控制人葉某匯報。葉某當即決定公司購買,當日其組織人員車輛下午三點就趕到河北省保定許某處購進“3M”口罩,并通過公司銷售渠道對外銷售, 22日當天全部售出。23日葉某決定再次購買口罩,當晚從許某處提貨,并于24日全部售出。該公司這兩次購進涉案口罩6.4萬個,銷售價格從每支2.5元到5元不等。
段某1月22日到許某處以公司名義采購口罩時,見有利可圖,便伙同趙某等3人私下湊錢共同采購上述“3M”口罩。
段某1月22日和23日期間又伙同徐某等4人從許某處購進“3M”口罩,并通知與他們熟悉的銷售人員以個人名義對外銷售,并于24日全部售完,構成共同違法,與長江醫藥公司無關。兩個共同違法行為共計購進口罩21.1萬個。段某1月23日以個人名義從許某處購買“3M”口罩5萬個,全部售出。期間段某從許某處領取其介紹購買“3M”口罩業務好處費提成10萬元。
王某作為該公司業務員在伙同段某幾次去河北保定提貨過程中,獲取了許某的聯系方式和提貨地址,他隱瞞公司和段某,也以個人名義在22、23日分兩次從許某處購買口罩2萬個,并全部售出。
上述當事人購進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口罩,在明知上述商品來源不明,采取了購貨入庫不入賬,資金個人結算,不在法定財務賬體現,訂立攻守同盟,并通過刪除相關交易痕跡等方式隱匿證據,逃避法律打擊。根據上述事實,長江醫藥公司及段某等人,以低于市場正常價格,通過非正規渠道購進假冒侵權“3M”口罩,對外銷售,符合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假冒商品流入市場后,經過層層加價倒賣,銷售到近百家藥店和企事業單位。根據目前取得的證據初步估算,長江公司、銷售人員,分銷商和零售藥店,合計涉案金額達四百余萬元。上述單位和個人,在疫情期間,以獲取利潤為目的,銷售假冒商品,行為惡劣。我們執法機關將對上述單位和個人從重從快予以行政處罰,已向河北省市場監管局通報涉案口罩來源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