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要求,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20年6月30日起,召回2017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31日生產的解放CA5020XXYBEV31、CA5040XXYBEV31型兩款純電動廂式運輸車,共計3196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車輛,由于動力電池供應商江蘇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制造過程中的以下原因導致電池包內單體一致性差問題:
1、分容工序中電芯周圍環境溫度直接影響了容量測試的準確性;
2、電芯與電芯的擺布密度過大;
3、溫控系統能力不足等。造成車輛運行、充電、停放過程中,動力電池因電池單體一致性差導致熱失控,從而引起動力電池自燃,存在安全隱患。
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將對召回范圍內的車輛免費采取以下召回措施:
1、將電池包拆箱后,記錄所有單體電池的單體電壓數據,將所有壓差在300mv以上的電池更換;
2、將電池包拆箱后,檢查所有單體電池的外觀,將所有外觀有問題(生銹、漏液等)的電池更換;
3、對壓差在300mv以內的電池進行均衡維護,對于均衡維護后一致性達不到要求的電池進行更換;
4、對于完成電池均衡維護的電池包進行充放電檢測及進行氣密性檢測,達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方可出廠;
5、優化BMS(電池管理系統)控制策略,以消除安全隱患。
本次召回活動是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開展的。受調查影響,一汽客車(大連)有限公司決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