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1-27通過去哪兒網預訂酒店,訂單號 sunny13908055909396086(陽光旅行網訂單號:77224714),訂單承諾返回現金共計280元,陽光旅行網返現環節提示:“溫馨提示:獎金將在您的訂單狀態變更為“已離店”后的三個工作日內,返還至您的現金賬戶。 自2014年1月1日起,返現獎金有效期調整為1年,以預訂日期為準;垂直搜索等合作渠道,獎金有效期以渠道頁面說明為準。” 本人于今日登陸陽光旅行網準備提現發現顯示已過期,逐致電4006669977,被轉至什么藝龍旅行網客服,工號為53446的坐席聲稱就是已過期,無法兌現,試問:你們的溫馨提示一年說給誰看的?為何不到一年就過期??另外,不管是去哪兒還是陽光旅行或者是藝龍,從1-27日預訂之后,有沒有任何的短信或者電話告知消費者?提醒快要到期?難道就怕消費者知道過期嗎?居心何在��? 至此,本人要求協調解決: 1、返還酒店預訂承諾返回金額280元一次性到賬 2、三方客服統一口徑,予以明確解釋回復 3、請各方改善服務管理!